刑事诉讼

成功辩护

在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诉被告人XX犯有交通肇事罪一案中本所主任律师刘致煌担任被告人XX的辩护人,提出的辩护意见被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法院全部采纳,最终被告人张XX被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,并依法适用缓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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